三、成绩与证书发放
(一)各考点收到成绩库后须及时向考生公布成绩。
(二)考生如对考试成绩存疑,可于当次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向考点提出,并由考点集中整理报送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三)考生须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证书,各考点须做好证件核对工作,确保证书发放准确无误。
四、考试费
(一)收费标准:严格执行鄂价费[2006]107号文件。
(二)缴费方式:请电话联系省教育考试院财务管理中心(电话:027-68880221,联系人:刘育林,QQ:378186648),先到省教育考试院财务管理中心核实缴费项目和标准,由财务管理中心在线开具《湖北省省直非税收入一般缴纳书》,然后到银行正式办理缴费业务,待业务办理完毕后,最后到财务管理中心领取收据。